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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动态 | 郑州律师行业服务营商环境建设座谈会成功召开

2023年8月11日上午,郑州市律师协会成功召开了郑州律师行业服务营商环境建设座谈会。中共郑州市政法委三级调研员方红兵,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破产审判庭庭长邢彦堂、审管办副主任王松洋,郑州市营商环境研究会会长张书军、副秘书长刘淑慧,郑州市司法局党委委员、一级调研员、郑州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冯树松,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处长、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雷法,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市律师协会会长赵虎林,市律师协会副监事长白永理及郑州市律师协会律师服务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执行委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律师服务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委员会主任苗伟峰主持。

(会议现场)

郑州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

市律师协会会长  赵虎林

赵虎林致欢迎词,简要介绍了市律协中心城市委牵头起草的《发挥律师专业优势 服务郑州营商环境建设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欢迎各位领导、专家对稿件进行审核,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中共郑州市政法委三级调研员  方红兵

方红兵表示,市委政法委在优化郑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做了很多积极的探索,专门成立了优化法治化营商办公室,并设立了郑州市企业服务法律工作站,希望优化法治化营商办公室与市律协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融合”,树立共同体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共同做好郑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郑州市营商环境研究会会长  张书军

张书军介绍了郑州市营商环境法律研究会为郑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的成效,表示将积极解决市场主体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苗伟峰介绍了《指导意见》的起草背景、过程和内容,邀请与会领导、专家对稿件进行讨论。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破产审判庭庭长  邢彦堂

邢彦堂指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应服务于市场主体,并从便捷、高效、透明、公正、低成本、可预期六个方面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了详细分析。同时表示要打造职业共同体,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充分发挥各自积极性和优势。

在讨论环节,方红兵、刘淑慧、王松洋等嘉宾对稿件的内容进行认真分析和讨论,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


郑州市律师协会副监事长  白永理

白永理指出律师既是营商环境的工作者、服务者、推动者,也是营商环境的受益者和感受者,律师应做专业化、责任感强的法律工作者,为郑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出贡献。


州市律师协会副监事长  白永理白永理指出律师既是营商环境的工作者、服务者、推动者,也是营商环境的受益者和感受者,律师应做专业化、责任感强的法律工作者,为郑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出贡献。

郑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处长

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杨雷法

杨雷法从河南省“十大战略”角度出发对《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对与会领导和专家莅临座谈会表示感谢,对市律协近年来在服务营商环境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同时表示,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稳定的、可信的、可预期的法律规则,律师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推动者,要与其他法律职业共同体协同发挥作用,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为服务郑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出贡献。


郑州市司法局党委委员

一级调研员

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  冯树松

冯树松作总结讲话,要求郑州律师行业提高政治站位,提高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认识,加强对律师队伍的政治引领,按照抓党建、强作风、促发展的要求,主动服务中心城市建设工作大局。要提升执业水平,坚持将营商环境建设与律师日常工作结合,市律协要充分发挥业务指导作用,为郑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质增效作出贡献。要提升律师执业能力,助力营商环境建设,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执业效果导向,要针对优化营商环境中暴露出的短板问题,提升服务大局能力。要完善相关制度,将律师助力营商环境建设落到实处。

(会后合影)


END

供稿:律师服务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委员会

编辑:秘书处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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